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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暨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宝鸡市房地产业协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14 | 浏览: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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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 月住建部、发改委等 10 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同时也明确提出了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开展对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是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的理想途径,能够有效地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将举办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

1.党建引领全覆盖;

2.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为业主、居民营造幸福美好生活;

3. 创新社区治理体系,共建美好家园。

(二)《民法典》给物业服务带来的变化 1.民法典的颁布与九部民法的废止;

  1. 2. 民法典改变了哪些物业服务规则;

  2. 3. 物业服务合同入典,全面提升了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与市场地位;

  3. 4. 民法典确立了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法律依据;

  4. 5. 物业服务账目可公开的内容,如何公开;

  5. 6. 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6. 7.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如何退出项目;

  7. 8. 高空抛物谁来担责,如何有效防范高空抛物之风险。


  8. (三)民法典视野下如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9. 1 .重视合同,树立合同意识;

  10. 2. 规范服务,服务标准应有效落地;

  11. 3. 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细化物业服务内容,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准;

  12. 4. 快速、有效解决业主欠费,实现物业服务良性循环。


  13. (四) 高绩效团队建设与管理

1. 团队与角色定位

2. 物业企业高绩效团队铸造的方法与步骤

3. 沟通与授权.团队信任与激励

(五) 物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1. 传统物业经营思维与现实状况

2. 新时期智慧、科技下的经营创新

3. 决定物业经营的主体与因素分析

4. 目前部分优秀物业的经营状况剖析

5. 物业企业自身的优势与可经营的资源

6. 如何充分发挥与挖掘,让新经营思路开花结果。

二、培训对象

  1.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是指已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但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2. 2. 2021 12 31 日前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

(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证书两年以上未年检的都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

三、培训师资

全国物业行业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教授讲述+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相结合,最大限度保障学员吸收所学内容。

四、培训时间

2023 03 24 ——03 26 西 安 市 24 日全天报到)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官网(网址:www.cjpx.com.cn

五、培训费用

物业项目经理取证学员收费标准 1600 /人,物业从业人员(企业经理)

取证收费标准 1300 /人,继续教育学员培训收费标准 800 /(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制证费和证书注册费等等)。

六、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和考核的合格人员,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凤 18001122856

Q Q 邮箱:2498038734@qq.com

八、证书样本

1. 参加取证的学员请提交本人近期1 寸免冠照片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张。

  1. 2.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如需内训请与本地区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