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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城首套房最低利率降至4.4%

[ 发布:宝鸡市房地产业协会 | 来源:中房网 | 发布时间:2022-05-20 | 浏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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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楼市

20城首套房最低利率降至4.4%

北京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发布,严控大拆大建

北京十类不动产业务可线上办理

石家庄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成,利率最低至4.4%

银川新政:购房数量主体不受户籍限制,首付比例最低20%

郑州首批宅地集中出让15幅,起拍总价超104亿元

东莞: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年均涨幅不超过5%

浙江湖州:非本市户籍居民在中心城区购房无需连续缴纳社保时限要求

福建漳州: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四川泸州发布房地产新政:多孩家庭可享2%购房补助

安徽阜阳: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安徽滁州:开发商至少委托两家经纪机构销售房源,佣金不超过5%

山东泰安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20%,二套房30%

江苏宿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执行20%

江苏如皋出台新政:中心城区购房最高给予房款总额1.5%补贴

云南文山州:拟将住房公积金年最高提取额度提至1.8万元

云南楚雄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三孩家庭再上浮2成

湖北大冶出台楼市新政:行政区域内买房给予100%契税补贴

【1】易居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目前已有包括广州、深圳、天津、济南、青岛、郑州、苏州、昆明等20个城市首套房最低利率降至4.4%。从此次既有城市来观察,出现4.4%利率的城市,普遍属于目前首套房商贷主流利率为4.6%-5.0%的城市。而主流利率为5.0%及以上的城市,要一次性下降到4.4%的可能性相对小。而且,此番利率调低,更多的还是银行口头的非正式形式,预计后续相关城市会有正式发文或窗口指导,而在多数城市想要申请到4.4%的利率还有一定门槛。

【2】近日,北京印发的《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提出,将严控大拆大建,严守安全底线,严格生态保护,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地开展城市更新。根据《规划》,到2025年,北京市将完成核心区平房(院落)10000户申请式退租和6000户修缮任务,完成北京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升级,基本完成134个正在推进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3】近日,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推出10类业务支持线上办理。据悉,支持线上办理的业务包括个人间存量房交易、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抵押权登记、查封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补证登记、换证登记、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等。办事人可通过登录“首都之窗”官网,在页面下方查找“办事热点”板块,点击“不动产登记”进入“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4】5月19日,有消息称石家庄放松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为20%。据悉,石家庄地区首套房首付比例由三成降至二成,对首套房利率实行差异化管理,一般在4.5%-4.7%之间,最低可执行4.4%。对此,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确实降了。目前,石家庄全域实行首套20%、二套30%的首付比例。之前首套是30%,二套是60%。当地工商银行支行房贷负责人表示,确实有2成首付,但要看开发商资质以及是否和银行有合作。

【5】5月19日,银川市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显示,在银川购房个人,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银川市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6】5月19日,河南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首批集中供地将有15幅涉宅用地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2日在网上挂牌,挂牌公告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7日。据了解,15幅地块使用权面积66.33万平方米,起拍总价104.76亿元。此外,郑州市2022年度第二、三、四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活动拟于7月、9月、11月组织实施。

【7】5月18日,东莞印发的《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租金年均上涨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租金标准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数额原则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取押金数额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此外,到“十四五”期末,东莞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万套,力争达到15万套。

【8】5月19日,浙江省湖州市住建局官方微信针对“湖州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作相关解答。据了解,为满足购房者刚需和改善型合理住房需求,在湖州市中心城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非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再有连续缴纳社保时限的要求。此前,湖州市要求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9】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称,公积金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在漳州市所辖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限价房以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向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额度方面,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

【10】据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四川省泸州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显示,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泸州市农村户籍人员、非泸州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以及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补助资金按市区税收分享比例承担。

【11】安徽省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到,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通知》还提出,对于新出让的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土地起始价的20%缴纳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

【12】据公开消息,5月17日,安徽省滁州市住建局召开会议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自6月1日起正式执行。《通知》要求,鼓励开发商自销,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商品房源销售,禁止捂盘惜售,每家开发商至少委托2家符合规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商品房源销售。此外,滁州市还要求,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实行按区域佣金限价,城南、主城佣金≤总房款2%,琅琊新区、高铁、明湖片区佣金≤总房款3%,城东新城、中新苏滁高新区佣金≤总房款4%,南谯新区佣金≤总房款5%。

【13】5月18日,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显示,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14】江苏省宿迁市7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到,加大金融信贷政策力度,支持购房者合理消费。缴存人及配偶在宿迁本地购买住房的,办理购房提取后,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双缴存调整为6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执行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的倍数由10倍调整为15倍。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5万元、10万元。

【15】近日,江苏如皋正式出台文件,对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据了解,其中,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1.5%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至144平方米)。另外,在该市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补贴800元/平方米;在该市就业、创业的,补贴500元/平方米。家庭购置首套或者二套住房的,二孩家庭补贴400元/平方米;三孩家庭补贴600元/平方米。该文件的施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16】5月19日,文山州住建局发布《文山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充分发挥公积金的制度保障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租房提取额度,减轻租房职工的经济负担,缴存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8万元。

【17】5月19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布《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和双职工分别调整为35万元和60万元,高层次人才、二孩和三孩家庭分别再上浮50%、10%和20%。同时,降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

【18】近日,湖北省大冶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大冶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据悉,该《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有效期内,购买大冶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黄石托管地区)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100%契税补贴。对外来人员(非大冶户籍)在大冶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200元/㎡补贴;对具有大冶非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建制镇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200元/㎡、100元/㎡补贴,并享受城镇市民同等教育卫生等待遇;对具有大冶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1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