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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1月起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 |
[ 发布:宝鸡市房地产业协会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01 | 浏览:468次 |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省住建厅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从2018年11月1日起,在陕西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 通知指出,申请人通过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以告知承诺方式提出资质申请,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电子签名。完成填报后将系统生成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和数据包一并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出具相关文件并上传系统申报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6个月内,申请企业接受申报资质所涉及的全部工程业绩实地核查,特别是承诺企业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检查。 通知要求,各市(区)、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舆论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建筑业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各市(区)、直管县和申请企业要及时反馈申报方面的问题,省级层面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进行修改完善,不能解决的梳理汇总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